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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控不到位,安全事故随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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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12-19

案情简介

2024年1月30日,某公司铁路隧道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公司项目部未组织对两台装载机联合运输5吨模板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未组织制定长大件安全运输方案、未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运输中模板从装载机上脱落,当事人司某某进入铲斗下方危险区域作业,装载机司机曹某某在不清楚是否有人的情况下,操作铲斗,导致铲斗挤压司某某头部致其死亡。该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结果

根据批复后的事故调查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公司罚款69万元。

专家评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事故发生单位对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案中,根据批复后的事故调查报告,该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据本条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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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有(  )

 

A.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B.采取技术措施

C.采取管理措施

D.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答案

ABCD

 

来源:应急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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